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中求进、以进促稳、先立后破的发展要求,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,解决好新市民、青年人等住房问题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建房函〔
以科学制定和实施住房发展计划规划为抓手,从源头上研究提出对土地、金融等关联资源的配置要求,对住房相关的政策措施作出统筹安排,建立“人、房、地、钱”要素联动新机制,实现城市住房供给和需求在总量规模、结构类型、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等多维度的精准匹配,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、结构合理。
乌鲁木齐住房发展呈现以满足数量需求为主转向量质并重,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增存并进的趋势。要结合现有常住人口408万人的现状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、人口增长趋势,完善“市场+保障”的住房供应体系,构建多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,建立“以人定房、以房定地、以房定钱”的联动机制,建立健全有乌鲁木齐特色的住房制度,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促进品质提升,推进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“四好”建设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(一)科学有序实施土地供应。坚持“以人定房、以房定地”的原则,制定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,按照土地“批、储、供、用”全流程管理和“净地”原则,加大土地储备和征收工作力度,及时完成用地征收蓝线范围内的征收补偿和拆迁、清理、迁改、原权利人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等工作,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地块积极办理出让或划拨用地手续。2024年我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0公顷,其中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产权住宅用地270公顷,租赁住宅用地50公顷,其他住宅用地30公顷。
(二)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。创新优化房地产融资模式,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一是加强会商分析,及时准确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,着力发挥房地产融资机制在“以房定钱”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平衡。二是以政府融资协调机构为纽带,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,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,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贷款,精准有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。三是按照“成熟一批、推送一批”的工作要求,积极向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支持对象,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推送项目具体的情况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,帮助企业解决按照市场化、法制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。四是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和贷款资金监管,建立“发放—使用—偿还”闭环监管机制,督促房地产企业合规使用信贷资金,确保资金封闭运行、合规使用,有效防范化解风险,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、健康发展。2024年房企融资需求约170.7亿元。
(三)构建商品房发展新模式。坚持“有事服务好、无事不打扰”原则,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常态化跟踪服务,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和跟踪督办,为房地产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增强企业投资信心。制定《商品房现售实施方案》,出台现房销售支持性政策举措,综合利用土地、规划、建设、金融、财政、税务等政策工具,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向现房销售模式,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,逐步实现商品房销售“一手交钱,一手交房”“所见即所得”的交易模式。依托“线上+线下”多种形式,全方位宣传楼市利好政策,通过举办房交会、“好房节”活动、商品房巡展、特色楼盘营销推介、定向团购等活动,搭建商品房供需平台,促进供需对接匹配,刺激需求释放。按照“以人定房”的原则,全市住房供应(含新增供应和历史存量)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相适应,住房供应能够满足需求。2024年,预计新增商品房供应约4万套、450万平方米。
(四)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。加快推动保障房建设和供应,完善“市场+保障”的住房供应体系,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。将具有城镇户籍、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,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作为保障对象,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—120平方米。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,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,盘活现有存量土地,支持改建或收储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。鼓励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,积极争取专项债、中央补助资金及银行信贷支持,确保建设资金优先足额保障。2024年,计划新增筹集保障性住房3743套,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00套,保障性租赁住房1743套;计划建成保障性住房6762套,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400套、保障性租赁住房3062套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套。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,在通过资格审查后,基本无需轮候,可参与常态化摇号分配,对摇号分配房源不满意的,给予3年选房期限,3年内未选定房源的自动退出保障范围。
(五)建设人民满意的“好房子”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为重点,以“绿色、低碳、智能、安全”为标准,确定12个绿色高品质智慧住宅小区试点项目,形成示范效应,逐步引领住宅消费市场转型升级。同时加快推动智能建造、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等新型建设技术和理念的应用,推进住房市场转向量质并举的平稳发展阶段,实现新建商品房品质供给。打造1-2个健康、安全的保障房“好房子”样板工程,鼓励筹建主体使用新技术、好材料,打造好户型,提供好配套、好服务。按照城市规划发展新要求,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,加大对居民关心的商超、就学、就医、交通、休闲娱乐等设施的建设,特别是要加快已建成或即将交付的商住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补齐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短板,完善城市功能,提升区域价值。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提升为抓手,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,健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,调动职能部门、街道社区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性,发动居民积极参与,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小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2024年在全市打造100个“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良、环境宜居、安定和谐”美好家园示范小区,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治能力,培育小区物业管理共建力量。
(六)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。制定和完善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实施方案及工作规程,明确任务及分工,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。严格按照“成熟一个推进一个、实施一项做成一项”的原则,采取“拆除新建、整治提升、拆整结合”的模式,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户补资金、专项借款,充分利用国有项目公司优势开展招商引资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,多渠道引入改造资金投入,坚持量力而kaiyun手机网 开云登录网址行、尽力而为,全面推进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工作。2024年度计划改造5个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项目,涉及房屋1202栋、3696户,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惠及约1.5万人。
科学谋划、统筹安排,围绕抓好“楼道革命”“环境革命”和“管理革命”3个重点,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。细化“基础类、完善类、提升类”改造内容,抓好项目建设,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、设施设备陈旧、功能配套不全等问题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积极争取债券、基金等金融产品用于改造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、管线专营单位和居民参与等方式,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,破解资金难题。2024年计划改造120个小区涉及25687户,房屋建筑面积206.9万平方米。
(七)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。常态化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,建立日常巡检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,加强联合执法,加大重点环节、重点企业的检查比例和检查频次。以问题为导向,建立部门联动机制,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,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、销售、中介、物业、租赁、自媒体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公布查处结果,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,发挥警示震慑作用。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突出的案例,要挂牌督办,回应社会关切,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氛围。坚持标本兼治、长效整治的原则和方向,边排查、边整治、边总结,既立足于解决当前存在的房地产市场乱象,又着眼于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,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
(一)压实工作责任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、自治区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,站在全市整体发展的高度,把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、更加重要的位置,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忧患意识,切实扛起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狠抓工作落实,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,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,确保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指标任务落地落实。
(二)制定工作方案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对照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,制定详细工作方案,做到定位准确、目标明晰、任务具体、措施有力。要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主攻方向,排出工作时间表,明确责任人。要持续简化程序、优化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。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,结合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,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
(三)完善工作机制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从监督检查、实施动态管理等方面入手,不断健全完善“人、房、地、钱”四要素联动机制,优化人员配置,有序抓好“市场+保障”各项工作,切实提升工作质效。要结合自身职责进行周研判、月推进、季总结,及时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点,更好地厘清工作思路、改进工作方法、提升工作效能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
(四)加强协调联动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,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沟通协调,密切协作配合,形成共同抓落实的强大合力。各区(县)要加强与市属部门的沟通协调,明确任务要求,厘清工作责任,做到不缺位。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强化协调和上下联动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。
(五)严格督促检查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把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落实列为重点督查事项,定期督查进展、通报情况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牵头部门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,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推诿扯皮、成效不明显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中求进、以进促稳、先立后破的发展要求,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,解决好新市民、青年人等住房问题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建房函〔2024〕20号),结合实际,制定乌鲁木齐市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。
以科学制定和实施住房发展计划规划为抓手,从源头上研究提出对土地、金融等关联资源的配置要求,对住房相关的政策措施作出统筹安排,建立“人、房、地、钱”要素联动新机制,实现城市住房供给和需求在总量规模、结构类型、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等多维度的精准匹配,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、结构合理。
乌鲁木齐住房发展呈现以满足数量需求为主转向量质并重,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增存并进的趋势。要结合现有常住人口408万人的现状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、人口增长趋势,完善“市场+保障”的住房供应体系,构建多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,建立“以人定房、以房定地、以房定钱”的联动机制,建立健全有乌鲁木齐特色的住房制度,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促进品质提升,推进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“四好”建设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(一)科学有序实施土地供应。坚持“以人定房、以房定地”的原则,制定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,按照土地“批、储、供、用”全流程管理和“净地”原则,加大土地储备和征收工作力度,及时完成用地征收蓝线范围内的征收补偿和拆迁、清理、迁改、原权利人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等工作,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地块积极办理出让或划拨用地手续。2024年我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0公顷,其中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产权住宅用地270公顷,租赁住宅用地50公顷,其他住宅用地30公顷。
(二)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。创新优化房地产融资模式,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一是加强会商分析,及时准确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,着力发挥房地产融资机制在“以房定钱”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平衡。二是以政府融资协调机构为纽带,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,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,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发放kaiyun手机网 开云登录网址贷款,精准有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。三是按照“成熟一批、推送一批”的工作要求,积极向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支持对象,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推送项目具体的情况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,帮助企业解决按照市场化、法制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。四是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和贷款资金监管,建立“发放—使用—偿还”闭环监管机制,督促房地产企业合规使用信贷资金,确保资金封闭运行、合规使用,有效防范化解风险,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、健康发展。2024年房企融资需求约170.7亿元。
(三)构建商品房发展新模式。坚持“有事服务好、无事不打扰”原则,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常态化跟踪服务,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和跟踪督办,为房地产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增强企业投资信心。制定《商品房现售实施方案》,出台现房销售支持性政策举措,综合利用土地、规划、建设、金融、财政、税务等政策工具,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向现房销售模式,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,逐步实现商品房销售“一手交钱,一手交房”“所见即所得”的交易模式。依托“线上+线下”多种形式,全方位宣传楼市利好政策,通过举办房交会、“好房节”活动、商品房巡展、特色楼盘营销推介、定向团购等活动,搭建商品房供需平台,促进供需对接匹配,刺激需求释放。按照“以人定房”的原则,全市住房供应(含新增供应和历史存量)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相适应,住房供应能够满足需求。2024年,预计新增商品房供应约4万套、450万平方米。
(四)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。加快推动保障房建设和供应,完善“市场+保障”的住房供应体系,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。将具有城镇户籍、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,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作为保障对象,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—120平方米。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,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,盘活现有存量土地,支持改建或收储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。鼓励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,积极争取专项债、中央补助资金及银行信贷支持,确保建设资金优先足额保障。2024年,计划新增筹集保障性住房3743套,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00套,保障性租赁住房1743套;计划建成保障性住房6762套,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400套、保障性租赁住房3062套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套。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,在通过资格审查后,基本无需轮候,可参与常态化摇号分配,对摇号分配房源不满意的,给予3年选房期限,3年内未选定房源的自动退出保障范围。
(五)建设人民满意的“好房子”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为重点,以“绿色、低碳、智能、安全”为标准,确定12个绿色高品质智慧住宅小区试点项目,形成示范效应,逐步引领住宅消费市场转型升级。同时加快推动智能建造、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等新型建设技术和理念的应用,推进住房市场转向量质并举的平稳发展阶段,实现新建商品房品质供给。打造1-2个健康、安全的保障房“好房子”样板工程,鼓励筹建主体使用新技术、好材料,打造好户型,提供好配套、好服务。按照城市规划发展新要求,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,加大对居民关心的商超、就学、就医、交通、休闲娱乐等设施的建设,特别是要加快已建成或即将交付的商住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补齐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短板,完善城市功能,提升区域价值。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提升为抓手,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,健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,调动职能部门、街道社区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性,发动居民积极参与,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小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2024年在全市打造100个“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良、环境宜居、安定和谐”美好家园示范小区,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治能力,培育小区物业管理共建力量。
(六)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。制定和完善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实施方案及工作规程,明确任务及分工,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。严格按照“成熟一个推进一个、实施一项做成一项”的原则,采取“拆除新建、整治提升、拆整结合”的模式,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户补资金、专项借款,充分利用国有项目公司优势开展招商引资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,多渠道引入改造资金投入,坚持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,全面推进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工作。2024年度计划改造5个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项目,涉及房屋1202栋、3696户,城中村(自建房)改造惠及约1.5万人。
科学谋划、统筹安排,围绕抓好“楼道革命”“环境革命”和“管理革命”3个重点,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。细化“基础类、完善类、提升类”改造内容,抓好项目建设,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、设施设备陈旧、功能配套不全等问题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积极争取债券、基金等金融产品用于改造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、管线专营单位和居民参与等方式,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,破解资金难题。2024年计划改造120个小区涉及25687户,房屋建筑面积206.9万平方米。
(七)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。常态化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,建立日常巡检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,加强联合执法,加大重点环节、重点企业的检查比例和检查频次。以问题为导向,建立部门联动机制,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,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、销售、中介、物业、租赁、自媒体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公布查处结果,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,发挥警示震慑作用。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突出的案例,要挂牌督办,回应社会关切,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氛围。坚持标本兼治、长效整治的原则和方向,边排查、边整治、边总结,既立足于解决当前存在的房地产市场乱象,又着眼于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,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
(一)压实工作责任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、自治区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,站在全市整体发展的高度,把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、更加重要的位置,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忧患意识,切实扛起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狠抓工作落实,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,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,确保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指标任务落地落实。
(二)制定工作方案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对照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,制定详细工作方案,做到定位准确、目标明晰、任务具体、措施有力。要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主攻方向,排出工作时间表,明确责任人。要持续简化程序、优化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。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,结合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,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
(三)完善工作机制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从监督检查、实施动态管理等方面入手,不断健全完善“人、房、地、钱”四要素联动机制,优化人员配置,有序抓好“市场+保障”各项工作,切实提升工作质效。要结合自身职责进行周研判、月推进、季总结,及时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点,更好地厘清工作思路、改进工作方法、提升工作效能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
(四)加强协调联动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,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沟通协调,密切协作配合,形成共同抓落实的强大合力。各区(县)要加强与市属部门的沟通协调,明确任务要求,厘清工作责任,做到不缺位。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强化协调和上下联动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。
(五)严格督促检查。各区(县)、各相关部门要把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落实列为重点督查事项,定期督查进展、通报情况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牵头部门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,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推诿扯皮、成效不明显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Copyright © 2024 开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吉ICP备2023003517号